7月5日,新华日报记者从扬州市广陵区获悉,该区7月起实施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制度,将事后容错推至事前备案,拿出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硬举措和新办法。
重大改革创新风险备案机制是广陵的一项制度创新,其将容错机制推至事前备案环节,区纪委监委将与职能部门共同担责,通过容错工作前置、纠错工作前移,逐步形成一个前期有风险防范评估、中期有严格监督检查、后期有容错免责机制的完整闭环。
按照实施方案,广陵区各单位在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需打破常规或惯例,对现有体制机制有较大突破探索,且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未作禁止性规定的,可向区纪委监委提出改革创新风险备案的事项申请。“风险备案的事项界定十分清晰,主要是聚焦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在不突破现行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推动一些重大事项的解决。”广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已经备案的事项,在上级出台明确的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后,备案单位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备案事项自行终止。此外,备案事项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违反廉洁纪律和安全生产等问题,备案事项也将自行终止。(新华日报 作者 广宣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