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深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构建“三治融合”工作模式,精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发挥主体责任,构建层层自治。海陵区司法局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建立由村(社区)党员、人大代表及村(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管理小组,对村(居)委会的事务发表意见。海陵区司法局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配合全区各村(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增强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发挥工作合力,孕育最美德治。海陵区司法局把自治、法治、德治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核内容,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海陵区司法局在村(社区)开展“最美”法律顾问评选系列活动,发挥“最美”顾问示范带动作用,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引导村(居)民向善、守法,营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新风尚,孕育“德治美”新海陵。
三是发挥品牌效应,夯实法治成果。海陵区司法局擦亮“三治”文化品牌,精准对接村(社区)、企业、学校等不同对象需求,建设融合法治文化阵地。如城北物流园区渔行社区围绕德法同行,打造“崇德尚法”法治长廊,让群众在休憩娱乐中感受法治德治的熏陶;城北街道打造青少年交通法治主题馆,通过情景模拟、驾驶体验、安全教学三大区域,为青少年提供教育性、互动性学法平台;九龙镇姚家社区围绕“德法同行·以戏释法”,打造了以“入戏学法·修德齐家”为主题的戏曲法治广场。海陵区司法局推出“德法同行·法治文化自助游”专线,将旅游景区、人文景观、法治景点等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和有效融合,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 朱远明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