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创新江苏 >> 正文

《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8月1日实施

2018-08-01 16:15:38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罗毅     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陈星 通讯员 张小燕 贾健) :7月31日《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泰州市锦泰宾馆会议中心举行,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飞主持,泰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杨歆,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夏建洲分别解读管理办法,《办法》2018年8月1日施行。

(供稿 创新江苏列表 三吴大地泰州 移动版)《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8月1日实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陈星 摄

  《办法》共八章三十九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设施规划与设置导则,第三章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第四章为店招标牌设置管理,第五章为安全管理,第六章为诚信管理,第七章为法律责任,第八章为附则。

(供稿 创新江苏列表 三吴大地泰州 移动版)《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8月1日实施

央、省、市各级媒体和广告公司人员参加发布会 陈星 摄

  《办法》明确所有户外广告设施,即利用建(构)筑物、场地、公共设施的外部空间设置的,无论是商业广告,还是公益广告,自8月1日起都要纳入新《办法》管理。未来,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依法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设置店招标牌应当向所在地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新《办法》明确了设置人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城管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类似“顽疾”未来将得到根治。

  据了解,与泰州市2005年开始实施的《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更加注重规划先行引领管理工作,规定了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确保户外广告的布局更加合理,缩小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新《办法》规范了行政许可,细化了设置期限:电子显示屏和利用市政公共资源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其他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活动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设施,公益性的不得超过活动截止日期,商业性的不得超过三十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围挡广告,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新《办法》从泰州市实际出发,完善了概念界定,明确了禁设区域;注重源头管控,规范店招设置;强化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明确了法律责任,促进了责权对等。新《办法》还首次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纳入城市治理诚信体系,规定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置人诚信档案,加强诚信管理,并具体列出拒不履行公益宣传义务、设置店招标牌未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拖欠户外广告使用权出让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及店招标牌备案等十类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失信行为。

  据了解,《办法》为泰州市加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外,城管部门也将根据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其中,户外广告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最高可罚款5万元;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未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建设单位未在规划设计方案中预留沿街新改扩建(构)筑物店招标牌设置位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