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获评“全区综合绩效考核第一等次”,连续三年蝉联“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江苏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佳音阵阵、喜报频传。
三年来,在南京市鼓楼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赫为班长的一班人,带领一层人、率领一群人,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初步实现了三年前新一届党组组建时确立的阶段性“小目标”。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加强班子建设,通过发挥班子成员的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带动作用、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向心力、凝聚力,提高干警的执行力、战斗力。
“以往每个党支部人员多达数十人,分布在不同部门,活动不便。”很多干警感受颇深。新一届党组组建后,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谋发展”的思路,将党支部数量从5个增加到了12个,选派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支委会成员,梳理完善了“三会一课”、党员学习等8项制度。
干警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没有一名干警掉队,涌现一批先进典型,干警姚烈获评“南京市十佳文明职工”“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数十名干警被评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干警学有先进、赶有目标, 5名干警被吸纳为党员,多人被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队伍带好了,业绩自然也就上去了,先后获得“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区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等数十项集体荣誉,200余人(次)记功受奖。
“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市域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进一步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在2020年4月初召开的院工作会议上,朱赫就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出要求,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出谋划策”。
实际上,2017年以来,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有些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较好影响。
2017年2月,江心洲船舶爆燃案发生。在办案中,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衔接不畅等问题。对此,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自身管辖长江南京段所有刑事犯罪的职能优势,经过充分思考和深入调研论证,于2017年6月5日发起成立由47家单位参与的“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构建了区域性保护合力。
在此基础上,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了高检院主办的全国性研讨会,办理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9件214人,办案数超过前5年总和,探索利用非法捕捞案赔偿款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研究课题被高检院立项,研究成果获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到中政委、高检院、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高检院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
2020年4月24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在此次会议上,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5个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其中,关于尽快制定《南京市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条例》议案报告获全票通过。在开展长江保护工作中,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发现长江综合性立法处于缺位状态,不适应当前保护要求,遂进行调研并征求意见,形成了关于尽快制定《南京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条例》立法议案,由检察长朱赫以市人大代表身份,联合鼓楼团其他9名市人大代表提交,获全面采纳。
此外,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通过风险研判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党委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为职能部门提供建议。(文 朱远明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