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月24日下午,某科技公司案件代理人艾律师收到一条来自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短信,点开链接输入验证码后,带有法院电子签章的调解书PDF版便完整地呈现在眼前。同样,案件的另一方公司总经理李某也在手机上看到了调解书。
“疫情期间,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需求,采取线上开庭形式对案件进行了调解。此前的程序性文书都是通过电子送达,现在,法院又依法对裁判文书进行电子送达,领取文书更加方便快捷又安全。”艾律师说道。
据了解,1月15日,最高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苏州法院被列为试点法院。相城法院积极利用“五步法”,按照上级要求先行先试,探索在征得受送达人同意的前提下以“电话+短信”形式送达调解书、判决书等裁判文书。
“2月14日,我院首次尝试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8个工作日共送达52次。”相城法院行装科科长金海龙介绍,“当事人如需纸质裁判文书,法院也可以提供。同时,我们在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区配备了一台一体化自助打印机,当事人也可以在机器上自助打印裁判文书。”
下一步,相城法院将认真总结电子送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经验,通过在苏州范围内建立送达地址库以及在网格设置文书打印终端等方式,不断扩大电子送达范围,提高送达成功率,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司法服务。(文 丁莉华 韩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