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软性角膜接触镜)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10月31日,南京秦淮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对秦淮区隐形眼镜经营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经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的产品是否依法注册、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进购渠道是否合法等。截至目前,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隐形眼镜经营单位21家,依法查处13家涉嫌无证经营的单位,扣押违法经营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合计168盒。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属于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从事违法经营的单位,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将本着“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进一步规范全区隐形眼镜市场行业秩序。(南京日报 记者 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