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房产 >> 正文

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突破40平方米

2019-09-30 14:59:52    来源:金陵晚报     责编:程茜    

  从1949年到2019年,悠悠70载,尤其是改革开放这41年以来,中华大地新颜绽放。谈及新中国70年的成果,必然要提城市的变革,说起日新月异的变化,总是绕不开“人居”这一话题。

  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这70年来南京市人均住宅面积不断递增。从新中国成立伊始的人均住房面积4.21平方米;1978年,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5.03平方米;2002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突破20平方米;2018年,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40.1平方米。

  在筑梦前行的新征程上,从六朝古都到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南京人居发展可谓翻天覆地。从实物分房到自购房,全面推行住房市场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适时推出不同阶段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住房的结构、设施配套、居住环境等都有了显著的改善。

  有歌传唱:“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发展的南京,充满了朝气蓬勃的活力,宜居的南京,还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向前迈进!

  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征程

  ◆1980年代 改革尝鲜售房实验阶段

  从1978年开始,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就宣告展开。

  1980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房屋出售试点,南京成为最先开始进行试点的城市。

  ◆1992年-1994年 正式确立改革方案,住房发展迎春风

  1992年6月1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第20号令,《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经市政府审定,予以发布,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首轮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公积金,提租发补贴,分房缴定金,买房给优惠”。

  ◆1995年-1997年 初见成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1995年11月1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第47号令发布《南京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自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制定:  1、完善公积金制度;2、积极推进租金改革;3.稳步出售公有住房;4、试行住房包干使用;5、建设经济适用房;6、实行住房社会化管理,即物业管理和保险机制两块。

  ◆1998年-2002年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改革进一步深化

  1998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宣告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开始分配货币化,逐步形成以市场化为主导的住房制度。2001年颁布了《南京市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试行办法》,开启了南京市住房保障的开端,逐渐形成了以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形式的综合性保障体系。

  ◆2003年-2015年 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住房保障逐步强化

  这一阶段,南京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和住有所居。2015年,南京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转型实施意见》及四个政策配套文件,将现有的住房保障品种整合为产权购买、住房租赁、货币补贴三类,初步建立以共有产权为核心的购买型住房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2016年-至今 稳步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改革

  2016年7月1日,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2017年9月,南京市又调整完善了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继续放宽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和准入门槛!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