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避免多头检查 杜绝任性执法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江苏省再出新举措。9月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江苏省新出台的《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到2019年底,江苏省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比国务院规定的2020年底提前了一年。
什么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俊胜在发布会上介绍,“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此前,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已经开始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但尚未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此次《实施办法》中提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思就是不仅仅是市场监管局了,市场监管领域的相关部门都要联合起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了切实做好《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集江苏省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等16个部门进行了会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论证、认真修改,最终上报省政府并获常务会审议通过。
为何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王俊胜表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同时,江苏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7月底累计已达981.99万家,其中企业333.99万家,位居全国第二。各类新业态层出不穷,一些领域风险突出,传统监管方式已难以实施有效监管,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
“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主要在四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王俊胜说,此举有利于杜绝任性执法,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有利于避免多头检查、频繁检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增强信用意识,以小范围抽查形成大范围震慑,对违法者做到“利剑高悬”,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
如何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王俊胜介绍,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江苏省将把现有的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基础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功能。
在同一平台的基础上,江苏省还要建立“一单两库一计划一细则”。其中,“一单”即抽查事项清单;“两库”即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计划”即抽查计划,科学确定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细则”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比例等。
检查结果出来后,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江苏”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南京日报 记者 邹伟 范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