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019年以来,泰州兴化法院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点,建立“清单式明责、记实式履责、量化式评责”工作机制,为中层干部划清履职“黄线”和行为“红线”,全力化解主体责任落实中的“中梗阻”现象,切实推进“一岗双责”落实。
“三式三责”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泰州兴化法院明确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每季度查找不同岗位和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个性化清单,以“记实式”履责手册记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为举措,制定“量化式”考评体系。泰州兴化法院通过强化考核考评结果运用等形式,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有力推动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化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中梗阻”现象。
自实施“三式三责”工作机制以来,泰州兴化法院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追究必从严”的原则,共发放问题整改单12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2份,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7人,实施党内问责2人,督促建立和完善制度3条,相关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对多次被问责及整改不力的人员,进行轮岗或免职处理,让“无能”“无为”“无德”干部失去舞台,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提供平台,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循环。(供稿 兴化法院纪检组 编辑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