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张袁):6月4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京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6月5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南京市荣誉市民授予工作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据了解,荣誉市民称号是南京市授予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其他市外人士的最高荣誉,目的是为了表彰和鼓励他们与南京友好交流合作及促进南京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截至目前,南京市共授予了92人“南京市荣誉市民”称号。这些荣誉市民有的扎根南京,投资兴业;有的充当桥梁,向外推介南京;有的热心公益,致力扶贫济困。
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姚正陆介绍,南京市从1994年开始开展荣誉市民授予工作,授予对象主要集中在外国人。这次立法将南京市荣誉市民授予对象扩展为所有对促进南京对外交流与合作、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引进资金、人才、先进技术和设备、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其他市外人士。
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士也将享受一系列礼遇。荣誉市民将应邀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委员会的会议;应邀参加南京市的重大活动;应邀参加南京市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视察、座谈决策咨询等活动;获赠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资料;进出南京相关客运口岸时,由有关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通关便利申请;每年在南京市指定医院享受一次免费体检;获赠南京市游园年卡以及南京市给予的其他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