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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启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

2019-05-16 11:39:11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罗毅     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陶正超):5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部署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工作。这标志着江苏法院新一轮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全面启动。

  活动中,江苏省法院与长江新济州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签订了建立长江新济州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修复基地协议;与河海大学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重新组建了江苏省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聘请了76位包括两院院士和国内著名学者在内的环境技术专家和法学专家,构建了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的专家辅助平台,提高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尽快形成符合环境资源审判规律的专业化审判方法、审判机制。

  据了解,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与9家按照流域划分管辖区域的专门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建立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是总体部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改革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把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中国方案”的重要司法改革任务交给江苏法院,已批准在南京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并批复明确了专门法庭案件管辖类型范围。

  本次改革将能充分发挥流域区域管辖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体系协同配合,统一行政执法和司法标准,提升环境资源综合治理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管辖制度优势,进一步推进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主客场问题”,有效破解地方保护主义,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真正让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充分发挥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优势,把握环境资源审判存在的法律与政策交汇,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交织,私益性与公益性交叉,法律知识与科学知识交融的特点,加强审判实践锻炼和积累,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专业化审判经验,力争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创造更多“江苏经验”“江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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