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社会广角 >> 正文

南京建宁路上“好多桥”居民齐撰“回忆录”

2018-05-15 15:23:25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穆菁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建宁路上“好多桥”,居民齐撰“回忆录”

  50年前,为配合南京长江大桥的通车,一条名叫“建宁路”的道路诞生了; 

  40年前,位于建宁路1号的南京长途汽车站因首创“发车一条龙、行包装卸一条线、24小时售票”,成为全国标杆; 

  30多年前的1986年,江苏首次出现“立交桥”—三层双环形的中央门立交桥,从此伫立在建宁路的起点;

  20多年前的1991年,南京第一座高架桥—大桥南路高架桥开建通车;

  1992年,南京金桥市场开业,之后又陆续建成了玉桥、红桥、鑫桥市场等;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南京建成24座天桥,其中民生街天桥、金桥市场门前天桥、长平路小学门口天桥都在建宁路……

  建宁路数十年的历史中,诞生过很多南京第一、江苏第一、全国第一,更因“建宁路上‘好多桥’”而成为南京标志性地域之一。 

  最近,鼓楼区建宁路街道的一群“老下关”居民频繁聚会,在街道的牵头下,齐心协力撰写“回忆录”《话说建宁路》。区政协建宁路街道工委主任胡文军昨天介绍,目前,这本“回忆录”已经撰写了14万字。 

  建宁路的兴衰更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生活的变迁。“老下关”历史专家孙建国介绍,解放前,这里的居民多以干苦力、拾荒、卖菜谋生。解放后,种菜为主的居民们组成新民蔬菜大队,城市化进程由此逐步推进。1987年,建宁路街道办事处成立。 

  70岁的孙慧琴在城河村社区住了一辈子,如今是社区志愿者。当“回忆录”工作组找到她后,她口述了几千字的“老典故”—如今的金桥和玉桥之间当年有座远香庙,现在的鑫桥市场一带过去遍植桃树、梨树。 

  老居民倪康专门撰文《回忆铁路一小》投稿,这座有着民国建筑的小学历史悠久,倪康1961年曾在此读书。倪康经历下乡插队等,返城后进罐头厂当了临时工。1978年,表姐夫鼓励他再拾书本考大学,倪康再次坐进了铁路一小的教室,认真复习备考。 

  “1991年,大桥南路高架桥开工,我就是参与者之一。”曾任老下关城建部门负责人的彭立友说,“建宁路的拓宽改造、中央门立交桥的拆迁我都参与其中。那时搞工程建设真是斗志昂扬,建宁路当年拆迁、当年开建、当年通车,全市都在宣传发扬‘建宁路精神’,这是我从业生涯中最值得骄傲的经历。”彭立友这样的老建宁路人的亲历,全部被收录进了“回忆录”。 

  李长鸣是街道的老书记,为了“回忆录”他专程赶回街道口述亲历。“30年前,五所村小区成为了南京第一个文明小区,小区是全市第一个铺设有线电视线路的,还建了南京第一个老年公寓。”李长鸣说,“那时的金桥市场一带,最多时有10多个各类市场,片区年营收200多亿元。” 

  “建宁路的发展,见证了时代的变迁。当时的城北长江大桥一带,是南京著名的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肉案子、鱼池子,如今这些农副产品基地虽已外迁至更远的郊区,但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胡文军介绍,南京市已对下关滨江一带进行整体开发、铁路货站场等即将外迁、金桥市场等已转型为商贸综合体。 

  街道负责人表示,居民协力撰写的这本14万字、300多页的“回忆录”,既是对改革开放40年来地区变迁的记录,又是激励居民和企业奋进再出发的坐标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