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社会广角 >> 正文

江苏智慧法院建设扎实推进

2018-03-21 17:36:04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罗毅     责编:李胜兰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朱旻 戴丽娟 耿春平):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庭审语音智能转写、电子质证随讲随翻、材料流转云柜互联、文书制作左看右写、案例文献自动推送、简易判决一键生成、同案同判数据监测…… 2017年4月,江苏高院在苏州召开全省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会,总结推广“智慧审判苏州模式”,部署推进全省智慧法院建设,有效破解司法难题。

  “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同步推进。运用信息技术为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撑,换来的不仅是效率,还有正义和司法公信力以及社会的法治现代化。”江苏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近日表示。

  方便诉讼 让执法办案更高效

  1月12日,律师刘咏桦收到了盐城中院信息平台发来的短信,他代理的李某申请执行案的执行款6.5万元已经到账了。刘咏桦表示:“以往查询执行情况,不知道要往法院跑多少趟。现在,只要执行到了钱款,我们马上就能收到短信。而且,通过法院微信平台,执行过程信息也能随时查到。” 这是盐城法院利用法院大数据开展司法便民工作的成果之一。

  在盐城法院,媒体记者实地观摩体验了即时通讯系统、楼宇引导系统、短信提醒系统等很多解决大问题的“信息化创新”手段。通过统一部署诉讼服务一体机、跨域立案、排队叫号、诉讼外纠纷引导等信息化系统,2017年以来,盐城全市法院共接待各类来访群众20余万人次,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结案件9735件,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化解纠纷3284件,为群众节约诉讼费用近1500万元。

  镇江辖区范围内共有8家法院,年案件量达10万余件,而全市法院法医只有3人,司法鉴定条线案多人少状况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2017年年初,镇江中院司法鉴定处率先在全省法院开展网上法医技术咨询工作。

  南通中院辖区内共有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三家监狱,是全省管辖监狱最多的中院。南通中院到辖区三所监狱的往返时间均超过一个小时,再加上监狱安检等程序,法官们每次庭审往返占去很多时间。基于此,南通中院决定引进远程高清视频系统审理辖区内监狱减刑假释案件。2016年10月,南通中院与辖区三所监狱的网上远程视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时空的距离锐减为零。

  阳光透明 让司法公开更有力

  2017年11月16日,江苏高院联合腾讯公司,推出全国法院系统首个移动互联全业务生态平台—“微法院”。

  “微法院”平台共有12个功能。面向案件当事人,“微法院”平台可以提供在线预立案,智能辅助生成标准化诉状。降低诉讼成本,“一案一群”使流程节点告知、证据材料提供、案情交流讨论、流程文书送达更加便捷。

  让公正看得见,让正义更直观。在2017年备受社会关注的“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审理过程中,苏州市姑苏区法院两次开庭均全程互联网直播,还邀请新闻媒体及当地群众逾两百人旁听庭审。宣判后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全省法院互联网直播案件超过12万场次,直播数量位居全国法院首位;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871959篇。可视化、数据化的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了江苏法院“互联网+”时代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实现了从“现场正义”到“可视正义”的质的飞跃。

  给力执行 让权益兑现更快速 

  打开手机,连接网络,登录账号,执行人员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在案件执行现场,将案件的一系列信息实时录入。

  信息化给力执行,让权益兑现更快速。南通中院在全国率先推出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对接的执行APP,填补了法院执行办案质效方面的空白;无锡中院在全国首创“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智能分析系统”,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计算被执行人履行能力。

  信息化深度改变法官的执行方式,执行法官深切体会信息技术带来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的奇效。在姚某与谈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丹阳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谈某名下有数只股票,及时进行了网上冻结。从2017年6月30日查询到股权信息、强制交割,并由证券公司将款汇到法院,至同年8月5日发还申请执行人,前后时间仅一个多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