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创新江苏 >> 正文

创新“双加”机制守牢耕地红线 促进绿色发展

2017-11-13 14:05:26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罗毅     责编:石丽敏    

(创新江苏图文)创新“双加”机制守牢耕地红线 促进绿色发展

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议

  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按照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提出的新要求,持续推进制度创新,构建完善并实施了具有江苏特色的耕地保护“责任+激励、行政+市场”新机制,构建形成以责任保目标、以激励促绩效、以行政抓管控、以市场优配置的耕地保护新格局。2017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夯实责任基础——以责任保目标

  “责任”即构建耕地保护责任机制,丰富监管考核手段,促进各方责任履行,使耕地保护从认识自觉变为行动自觉。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一直以来,国土资源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江苏国土资源工作汇报,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多次对江苏国土资源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给予了很大的关心和支持。

  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体系逐步完善。江苏省长与各市市长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江苏全省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新一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2.31万份,各相关部门履行共同责任,形成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合力。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政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违法占用耕地严重的,启动党政领导问责。

  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有力推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的履行和落实。以综合考核促责任履行,在江苏全省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考评中,实行耕地保护一票否决制。以科技手段促责任落实,借助“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最新信息技术,将江苏省10.72万平方公里国土资源全要素信息汇集在“一张图”系统上,建成“慧眼守土”综合监管体系并在全国首创实施国土资源综合动态智能监管,加快构建“智慧耕地”管理平台,让违法占用耕地无处遁形。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构建综合执法长效监管体系。

  强化激励导向——以激励促绩效

  “激励”即运用经济等手段,加强对耕地保护主体的补偿激励,有效激发调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使耕地保护变被动为主动。

  逐步提高耕地开垦费标准。近年来,江苏省逐步将耕地开垦费标准调整提高至每平方米30元-50元,并根据苏南、苏中、苏北的经济发展差异实行差别化征收。

  实施普惠性的耕地保护补偿。强化耕地保护资金归集、拨付和使用管理,加大对各地耕地保护的补偿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投入。2014年以来,全省共下达各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86.5亿元,其中用于耕地保护补偿为102.5亿元。

  建立以突出先进为导向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2016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任务等8个方面对江苏全省各市、县(市、区)进行年度耕地保护绩效评价。省级层面每年投入1亿元,对江苏全省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50个乡(镇、街道)给予各200万元资金奖励,并规定将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用于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奖励受表彰的设区市1200亩、县(市、区)5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严格实施管理——以行政抓管控

  “行政”即以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等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为抓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增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

  由土地整治向土地综合整治转变,实现“土地整治+”。创新思路,实施以“内涵综合、手段综合、形式综合、目标综合”为特征的土地综合整治。将土地综合整治与特色小镇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放大“土地整治+”效应,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大力推动农用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综合整治;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引导,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实施矿地融合,大力推进生态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十二五”以来,全省投入416.61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2824.21万亩,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提高0.87等,农民人均新增农业纯收入1216.6元/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相关做法受到国土资源部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因地制宜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强化耕地质量监管。

  严格划定并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全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880.16万亩,设立保护标志牌及宣传牌1.7万个,其中,城市(镇)周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83.65万亩。实行严格管理、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通过划定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的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

  推进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以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和年度计划的约束作用,推进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等创新改革试点,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省供地增存量比由2012年的7:3提高为现在的5:5,进一步从源头上缓解了保护耕地的压力。

  创新调节手段——以市场优配置

  “市场”即通过建立指标有偿统筹和交易制度等,运用市场手段解决因资源禀赋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带来的资源配置难题,显化耕地保护的利益调节。

  实行补充耕地指标省级有偿统筹。为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差别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耕地资源配置效率,江苏省从区域发展差异出发,建立起省级指标下达、地方主动提供等多元化的补充耕地指标省级有偿统筹机制。

  开展补充耕地指标交易。2014年初,出台了《江苏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搭建了省级交易平台。截至目前,省级平台已组织交易补充耕地指标11.77万亩,其中,为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辟专场交易7.78万亩,有力保障了130多个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落地。同时,为指标调出地增加耕地保护资金193.27亿元。

  显化耕地保护利益调节,推进国土资源精准扶贫。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要素保障优势,一是积极推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向经济薄弱地区集聚,省级先后安排土地综合整治扶贫项目131个,投入资金42.44亿元,整治土地173.41万亩,建成了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二是用活相关支持政策。组织经济薄弱地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专场,两年来为江苏全省经济薄弱地区交易出让补充耕地指标2.86万亩,筹集资金65.07亿元。探索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截至目前,江苏省省、市两级已组织省域范围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1.44万亩,成交金额101.5亿元。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中央4号文件和江苏省15号文件为指导,深化耕地保护“双加”机制建设,持续放大实施效应,严格落实耕地管控性保护,着力加强耕地建设性保护,不断完善耕地激励性保护,充分发挥耕地的“农业功能”和“生态功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