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平安江苏 >> 正文

南京9月份电梯困人故障环比降4.3%

2017-10-18 13:54:49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穆菁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9月份电梯困人故障环比降4.3% “南京电梯”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南京市质监局10月17日通报,2017年9月,南京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处置电梯困人600起,比上月下降4.3%,解救被困人员782人,救援到达平均时间为11.8分钟,现场实施救援时间平均为5.6分钟。 

  一、处置统计 

  困人故障高发的电梯有: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0号建华大厦3号梯,发生困人故障3起; 南京市浦口区泰西路28号泰来苑98幢1单元右梯,发生困人故障3起;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15号天都芳庭8幢5单元,发生困人故障3起。 

  电梯困人场所主要集中在:住宅楼和商住楼,困人381起,占66.7%。 

  电梯主要故障原因分析: 

  依据《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技术规范》,在人为原因、外部原因、门系统、曳引系统、导向系统、轿厢、控制系统、电气系统、安全保护装置九类故障中,2017年9月,人为原因故障(188起,占31.3%)、外部原因故障(185起,占30.8%)、门系统故障(102起,占17.0%)居前三位,其中生活垃圾导致开关门受阻困人126起,停电困人86起,轿门锁、厅门锁困人70起。 

  二、“南京电梯”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乘坐电梯时用手阻挡电梯关门等常见行为安全吗?小区、办公楼和常去的场所电梯有没有及时维护保养和检验?自家小区选择的维保单位是个什么水平?被困电梯后会有窒息危险吗?怎么做才能得到及时、安全的救援呢?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您有这些困惑,现在可以随时得到解答,10月18日起,南京市质监局正式推出“南京电梯”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后,市民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最权威的电梯监管政策,查询准确的电梯设备信息和电梯服务资讯,具体包括这几方面内容: 

  查询设备信息。在“我的电梯”板块,南京市民可以随时查看电梯安全使用知识,查询电梯维保单位的星级情况,通过输入每部电梯内张贴的96333铭牌上的6位电梯识别码,查看该部电梯的维保单位、报修和应急值守电话、检验有效期、保险等基础信息。每人还可以将日常乘用的电梯(10部以内)设为关注,方便随时查看。 

  了解安全状况。在“我的资讯”板块,市民可以随时查看与电梯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市电梯安全状况、96333每月电梯困人处置情况,以及电梯维保单位公示的维保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包括维保工作周期、项目内容、困人救援到达时间等)、电梯制造厂家公示的主要零部件价格等,方便市民及物业公司选择合适的电梯维保单位。 

  得到及时服务。在“我的服务”板块,市民被困电梯时可以一键拨打96333应急救援电话,快速申请保险理赔,查看电梯开工告知、报检、使用登记、人员考核、投诉咨询等业务办理指南,公众号还将推出电梯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欢迎公众参与。 

  现在,只要扫描文末的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搜索“南京电梯”添加关注即可获得这些服务。南京市质监局将不断丰富公众号的各项内容,通过移动资讯平台,进一步推进电梯安全监管,形成社会监督力量,提升我市电梯管理水平,同时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享受无“微”不至的电梯安全信息服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