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创新江苏 >> 正文

江苏:“哨卡”前移 加强风险防控

2017-09-15 11:10:45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罗毅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上半年对5015家企业实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江苏:“哨卡”前移加强风险防控

  “江苏省在5015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查出4774家企业一般环境安全隐患6904个、125家企业重大环境安全隐患170个,其中64家企业105个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按职责分工移交安监、消防等部门。目前,一般环境安全隐患绝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9月中旬,江苏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向《新华日报》记者报出今年上半年江苏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绩单。

  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江苏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风险较大。”为此,江苏省以更大力度继续推进以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为核心的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深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切实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力求从根本上减少风险源。

  上半年,江苏省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类、石油与炼焦、电镀、印染、电子、危废品处置等重点行业5015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排查的基础上,更新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数据库,将重点管控的5015家企业全部纳入管理。通过数据库,可全面查询企业环境风险物质种类、数量以及重点敏感保护目标数据,集成突发环境风险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辅助决策等功能。

  针对环境风险企业体量大、基数高、类型杂的环境风险特征,2013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以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为核心的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截至2016年底已组织完成2000余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江苏全省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同时,全面启动“八查八改”专项行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环保部门组织专业机构、行业专家用3-4年的时间为全省较大、重大环境风险等级企业做一次拉网式全面绿色体检,查找环境风险病灶,开出绿色诊疗方子。目前,“八查八改”现场核查率已达57%。

  根据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江苏省环保厅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试点,从区域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能力等3个方面,全面梳理区域环境风险特征,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开展区域风险评估,是跳出单个企业孤立的点源评估,从面上整体把握行政区域风险的有力举措。通过评估,可识别出区域内重点环境风险源和高风险区域、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能力的薄弱环节,并基于此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风险管理方案和实施计划,评估结果可服务于行政区域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实现区域环境风险的精细化管理。

  试点过程中,在国家统一的区域风险评估导则方法尚未发布的情况下,江苏省环保厅率先研究制定《江苏省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方法》,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3月30日,扬子石化烯烃厂发生一起丙烯泵火灾事故,当天17时30分接报后,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及化工园区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人员在对现场及周边大气和水环境进行监测的同时,现场巡视、督促企业的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期间所有消防废水均收集在应急事故池和雨水收集池内贮存,并要求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确保不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是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本职所在。近两年,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数量虽保持平稳但类型复杂化、潜在环境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大的新特点,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随时保持应急战备状态,及时、妥善、高效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据统计,2017年该中心共接报和处置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突发事件信息28起,其中被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占比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近20个百分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