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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口岸上半年进口食品增幅明显质量总体稳定

2017-08-02 16:42:28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罗毅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顾红艳):2017年8月1日,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顾华丰,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食监处处长孙国防以及副处长郑欣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据悉,江苏口岸上半年共检验检疫进口食品1.2万批、307.6万吨,共计24.2亿美元,同比增长15.6%、48.6%和84.0%,增幅明显,质量总体稳定。        

  两千多吨进口食品被退运、销毁,添加剂超标成重灾区

  江苏口岸进口食品来源广泛,涉及7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印度尼西亚、加拿大、马来西亚、美国、越南5个国家进口额达74.1%。进口品种几乎覆盖全部食品种类,大宗品种进口量占比较高,贸易额前5位的油脂及油料类、饮料、肉类、乳品、肠衣,占进口量91.1%。全省食品进口口岸相对集中,张家港、南通、南京、镇江、连云港进口量位列前5,占总量的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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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进口问题食品   供图/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进口食品质量总体稳定,没有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全省共检出不合法合规、未准入境食品63批、2265.3吨,全部进行了退运或销毁处理,未流入国内市场。而未准入境原因涉及添加剂、证书、品质、标签、产品未准入、兽药残留、微生物等11类不合格项目,其中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问题占未准入境食品总批次的近一半。苏州口岸对一批进口韩国食品进行现场检验检疫,发现其配料中不仅含有来自疫区的肉制品,而且添加了我国未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太仓口岸发现一批日本进口饮料食品添加剂不合规,D-泛酸钙使用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食用植物油进口量全国第一,进口酒类量跌质升

  食用植物油是江苏口岸主要的进口食品品种,进口量始终保持全国领先。上半年江苏进口食用植物油743批、183万吨,共计15亿美元,进口总量(货值)占全国的39%。品种集中在初榨棕榈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四类,主要来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西、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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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局食监处对成品油进行登轮取样检测   供图/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江苏省进口酒类1591批、1222万升,共计2874万美元。其中法国、智利、西班牙和澳大利亚四国进口量达96%。种类以葡萄酒为主,占进口总量87%,还有少量的果酒、啤酒、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清酒等。数据显示进口酒类呈现“量跌质升”趋势,国内消费者日趋理性、市场日趋成熟。进口酒类质量明显提升,上半年江苏口岸没有因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导致退运或销毁的情况。

  群众较为关心的进口乳品,出现了“量减价增”的情况。灭菌乳进口量下降,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量大幅增加,进口量达2192吨、货值2753万美元。随着江苏全省各地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数量的快速发展,江苏上半年累计进口肉类6.8万吨,货值达1.5亿美元,老百姓可以更方便地买到来自澳大利亚、巴西、德国等国家和地区更新鲜的进口肉品。

  “3个环节21项制度”搭建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致力于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通关便利化,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筹下,运用大数据智慧监管手段,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推动实现互联互通和精准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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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口岸泰国大米退运   供图/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已经成为食品农产品贸易第一大国,随着进口食品数量的增长,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与普通消费者的关系愈加紧密,为更高效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搭建覆盖进口食品全过程的治理体系,在进口前严格准入、进口时严格检验检疫、进口后严格后续监管。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查制度、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输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等21项制度。针对不断增长的进口量,江苏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进口食品集中监管模式,全省共建成进口食品口岸查验场所35个,进口食品指定储存场所46个,认可储存场所139个。

  “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倡导社会共治已经成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大势所趋,食品安全需要相关各方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江苏检验检疫部门一方面大力推动全面落实进口商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采取进口商对境外食品企业自主检查、输华食品随附合格证明等措施,努力实现进口食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与食药监管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依托“进口食品安全宣传周”和检验检疫大讲堂等活动宣传和普及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共治共享的氛围。2017年以来,在全省各地先后组织活动、讲座91场次,印发材料5000余册,参与人数累计上万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无锡、扬州、常州等分支局分别与食药监管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检验检测资源、政策法规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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