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日,宿迁市召开高新区法治化园区建设推进会,就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宿迁高新区法治化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对加快推进宿迁高新区法治化园区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为打造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宿迁市高新区法治化园区建设实施办法共6大项23条,多角度、多层次地对优化园区营商环境作出具体安排,明确了法治化园区建设目标和方向,提出了系统化推进措施和要求。
宿迁市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扩大管委会行政审批事项范围和审批权限,赋予高新区管委会更多的管理职能和审批权限。宿迁市推进便民服务能力提升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实行部门内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
宿迁市赋予更多管理职权,赋予高新区行政执法管理权限,市级权限和县级权限原则上全部赋予高新区行使。宿迁市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未赋予高新区的执法权限,由市、区相关执法机构派出人员和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
宿迁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建立多元化、专业化、常态化服务机制。加大全生命周期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保障企业和公民有序参与决策、提出立法意见、监督执法司法;经常深入企业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宿迁市推动园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健全综合治理网格,根据企业数量和职工数量进一步细化管理网格,建立规范化的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联动处置机制,推动网格化管理稳步运行。
宿迁市加强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在园区建立“警企服务中心”“检察联络室”、诉讼服务分中心,努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无障碍”的司法服务,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对园区涉企案件力求快侦快破、快办快结,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
宿迁市加强和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加强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使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文 丁国娟 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