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立法精神,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5月26日,宿迁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班,邀请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前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研究员、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鲁兰授课,专题解读《社区矫正法》。市、县(区)局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现场
培训中,鲁兰围绕《社区矫正法》之法治理念,从《社区矫正法》前赡模式、与国际社会同类制度之异同、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风险与责任追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沿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等视角,阐释了《社区矫正法》的出台背景、意义和目的,深入解读了《社区矫正法》中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职能,对创新监管、教育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等,提出独到的建设性意见。授课中,鲁兰还解答10余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问题。

参与培训人员
“听了鲁兰的讲课,让我们有很多感触,尤其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这一点,对我们启发很大,因为专业的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中来之后,它的专业性和工作方法的科学性,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高社区矫正的教育改造质量。”参加培训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示。
“《社区矫正法》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邀请鲁兰教授来讲课,就是让全市社区矫正的执法人员,对社区矫正法有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对我们以后更好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指导和推动作用。”宿迁市司法局副局长胡刚表示。(文/图 齐林 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