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罗毅): 6月3日,为深入宣传贯彻江苏省委 《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江苏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文件主要精神。江苏省委副秘书长赵旻、省政府副秘书长诸纪录和江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
结合江苏省“三农”工作实际和发展阶段,由江苏省委做出的明确部署,中共江苏省委《实施办法》于2020年1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
江苏省的《实施办法》既体现指导性、原则性,又紧密结合江苏省情实际,突出实践性、针对性,主要充分体现江苏省情实际和工作特色、充分体现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和任务举措等方面特点。
江苏省《实施办法》出台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强调必须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真正做到重者重之、重之于实、重之于责。江苏各地要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原则;二是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三是推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五是壮大“三农”工作力量;六是完善政策保障措施;七是强化考核监督。
2020年是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重大考验之年。江苏各地将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江苏省委副秘书长赵旻表示,江苏上下要以心怀“国之大者”的责任担当,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