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某清洁有限公司发放300多件瓶装水,作为公司环卫工人的防暑降温物资,但有工人发现瓶装水生产日期是2018年7月25日,保质期标注12个月,已过保质期。记者致电该清洁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些瓶装水是厂家赠送给环卫公司的慰问物资,咨询厂家得知,是生产日期的钢印出了问题,瓶装水质量没有问题,并称有瓶装水质量检测报告。
而当南京日报记者提出查看报告时,该负责人却表示相关照片已经找不到了,并称8月5日下午已经将这批瓶装水召回并销毁,向环卫工们表达了歉意,将通过正式采购流程,重新采购一批盐汽水。南京日报记者拨打瓶装水标签上多个电话联系厂家,均未接通。
清洁公司前后的态度转变可谓一波三折,而事情的真相至此也呼之欲出。瓶装水刚刚过期,若一时粗心没有发现并非完全不能理解,但清洁公司方面没有第一时间召回,先后给出“钢印有问题”“质检报告丢失”两个站不住脚的借口,则让此事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一方面,正如网友所言,现在瓶装水包装上的生产日期都是激光打印,哪关钢印的事?至于说手头有瓶装水质检报告,更是不合市场常理。另一方面,就算过期瓶装水真是厂家捐赠的慰问物资,清洁公司在接收捐赠时该不该本着对员工健康负责的态度,核实一下保质期?
类似向环卫工发放过期食品饮料的事,近几年时有见诸媒体报道。比如2015年夏,四川什邡市环卫工也曾领到作为防暑福利的瓶装水,发现过期2个月;2016年元月,陕西西安大兴新区环卫工领到米面油,领回去才发现大米过期了。研究这些旧闻发现,环卫公司和环卫部门的态度转变过程,往往与前述新闻的套路差不多。
类似事件反映出的,或许不仅仅是一瓶过期水的问题。
城市离不开环卫工的洒扫清运,现在社会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度很高,相关部门、企业、群团组织等慰问环卫工的场景,也频频引起关注。慰问方式大多是送米面油、凉茶热水、毛巾水杯之类的常用物品,似乎体贴周到得很。但给环卫工发放的实物慰问品,被许多人质疑为“过季清仓”,暗含着庸俗的“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判断”不经意流露在一些人的观念、态度和言行举止上,慰问者对环卫工缺乏应有尊重。
更遑论,一些慰问早已变质。不管是烈日当空还是寒风阵阵,不变的慰问程式都是先让环卫工排列成方阵听讲话,再列队领取慰问物资,并拍照拍视频公之于众。2013年大年初一,陕西乾县领导慰问环卫工,给20名环卫工发放了慰问品和红包,但领导前脚刚走,20个红包就被乾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收走。所谓慰问,名曰关爱骨子里却带着轻视,环卫工被当成了别人作秀的道具。
其实,慰问物资本就应考虑环卫工人的实际需要,不能形式大于内容,仅仅走个过场。过期食品的各种托词背后,实则隐含着轻视的态度,更让“关爱”变了味。出现这样的过期防暑降温物资,企业、厂家的责任不能轻飘揭过,围绕“赠送”出现的问题也要有个合理的解释。而说到底,尊重和关爱环卫工,根本之计是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南京日报 作者 杨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