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徐州沛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徐州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常态化推进打击侵权制假违法犯罪各项工作,围绕破案攻坚、基础建设、防范宣传等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在专项打击上取得了新成效,先后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春季攻势”“净网”“昆仑”等专项行动,破获各类犯罪案件22起,打掉团伙4个,捣毁窝点8处。
2020年3月31日下午,沛县公安局龙固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沛县龙固镇沙河桥附近时,发现一名驾驶员使用小型客货车对外销售某著名品牌洗涤用品,且驾驶员不能提供该商品的合格证。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司机李某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自2017年2月以来,李某在家中生产某著名品牌假冒注册商标的洗衣粉、皂液,并销往沛县周边地区,销售价值30余万元人民币,民警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家中查扣了大量还未制作好的半成品洗衣液、皂粉,以及印有某著名品牌商标的包材500余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1月11日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举报:淘宝某体验店内销售假冒远红外频谱能量桶。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该淘宝店铺的实际经营人郭某系沛县张庄镇湾集村人,民警找到了位于张庄镇湾集的生产窝点,后查明郭某伙同李某、王某,在未经某商标持有人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制造印有某商标的远红外频谱能量桶,并通过淘宝店铺对外销售,涉案价值16万余元,民警在郭某家中查扣了还未销售的能量桶200余台,以及某商标标识1000余张,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07月19日08时许,沛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案:其购买的1830箱某品牌矿泉水疑似假冒产品,后经鉴定,该批某品牌矿泉水确为假冒商品。办案民警通过送货的货车司机刘某找到了位于安徽宿州埇桥区的生产厂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金某、徐某等4人,并扣押假冒的成品某品牌矿泉水5000余箱,某品牌商标标识、包材等2万余套,经审查,金某交代了从2016年2月起,伙同徐某在安徽宿州埇桥区朱仙镇一工厂内,二人先预谋,由徐某提供租赁的厂房和设备,金某负责生产假冒某品牌商标的矿泉水进行销售,案发前已向江苏、安徽、河南等地运输某品牌矿泉水五万余箱,涉案价值一百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查机关公诉。
2017年10月20日,沛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沛县六千套小区门面徐某经营的烟酒铺内查获10箱假冒商标的某品牌酒,办案民警辗转贵州、四川、云南、河南等地调查取证,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最终查明,2015年以来,该团伙向江苏、山东、贵州、云南等省市销售假冒的某品牌酒800余箱,涉案价值500余万元。(文 边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