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近日,泰州兴化经济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据了解, 原告徐某已逾八十,育有子女四人。老人认为自己年轻时对老三家付出较多,现在自己年老患病,应当由老三承担起赡养自己的义务。老三履行赡养义务已多年,2019年年底因与母亲发生口角,便断了赡养费的给付。老人气不过,一纸诉状将老三告上了法庭。
调解现场
“老奶奶,你听法庭说。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老三他看在你给他带过孩子,可以对你多照顾一点,但你不能因此免除其他三个子女的赡养义务。”兴化经济开发区法庭副庭长许志兰在调解现场说道。
在兴化经济开发区法庭和大垛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纾解下,老人与四位子女达成赡养协议,四位子女当庭给付了2020年度的赡养费。(文/图 丁军生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