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2020年以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着重严办公路路面污染扬尘案件。近日,该支队对一家企业实施了罚款1000元,并责令企业对污染扬尘路面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执法现场
5月19日,支队海门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正常公路巡查。上午10点15分左右,当他们巡查至G228线常乐镇路段“3353K+200M”右侧,发现路面有200米左右的泥沙污染带。执法人员立即顺着泥沙轨迹寻找,终于找到附近一家施工企业。原来,这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正在开发的一个新项目,土方工程刚刚开始施工,由于临时搭接道口没有实行硬化,又没有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所以造成了泥沙污染公路路面并引发扬尘污染。经过执法人员批评教育,施工现场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工作上的疏忽大意,表示立即整改。执法人员当场向施工现场负责人宣传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一系列防护措施。
目前,该企业在执法人员指导下,已经对临时搭接道口采取了硬化措施,土方工程施工期间每天有一辆洒水车和两名工人,负责不间断地清除运输车辆轮胎带上公路的少许泥沙。
支队海门执法大队中队长路红星表示,国家对于扬尘污染实行“零容忍”,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也必须有这样的责任担当。对于类似的案件,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希望公路沿线群众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文/图 包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