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检察机关多举措“延伸”办案效果 办案多一步,社会治理前进一大步
1月1日,由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等十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这一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进步,正是源自泰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事实孤儿”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化解矛盾纠纷、制发检察建议、创新未成年人保护,让办案效果得到更广“延伸”。
息讼止争,创新化解轻案纠纷
“谢谢你,我们心结都说开了。”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连云港市民王某感动地说。一年前,王某因琐事把大姑姐打成轻伤。双方谈不拢赔偿金额,公安机关调解未果,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审查逮捕。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波3次登门讲诉讼利害、辩人情道理,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大姑姐获赔5万元,表示谅解,王某被依法不捕、不诉。
过去,一般轻伤害案件立案后就进入司法程序。“这样因邻里亲朋纠纷、琐事争执等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不少,案子不大,但处理不好,容易造成矛盾累积又浪费司法资源。”刘波说,赣榆区检察院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具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有谅解意愿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推动刑事和解。
2019年1月-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轻伤害案件2525件,依法促成刑事和解204人。
堵漏建制,推动强化源头治理
2019年1月-8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邮寄交付毒品案件113件220人,占毒品案件受理数的7.37%。其中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黄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中,被告人黄某通过快递,一次性将9公斤冰毒从云南寄到江苏。
从个案问题入手,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检察建议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例如针对毒品犯罪向物流业延伸现象,省检察院向省邮政管理局发出加强违禁品投递监管的检察建议,推动其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并监督落实邮寄实名制和开箱验视等规定。
“检察建议,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建议。”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杨大为说,检察建议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点、风险点,由检察官针对办案中出现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以及案发地区、部门等管理上的漏洞发出建议书,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检察建议发出后,跟踪问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苏州工业园区一起非法集资案中,嫌疑人注册成立“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准备以基金会形式开展涉老金融服务。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风险提示,推动全省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隐患排查。
凝聚合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2018年元旦刚过,一位名叫明明的8岁男孩无声无息死在自己房间,凶手竟是亲生母亲。这样的案件让检察官异常揪心,让他们意识到补强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权益受到侵害,往往与其所处的不良社会环境有关。”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吕梅说,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与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出台一系列创新举措。
2019年国庆前夕,南京市金陵中学收到一封特别来信,来信者是省检察院检察长、金陵中学法治副校长刘华。她在信里写道:“作为中国的新一代,我希望你们能涵养文化底蕴、增强法治意识,让文明礼貌、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成为推动校园安全建设的有效抓手。目前,江苏三级检察院共有1244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领导干部409名。法治副校长不但定期为师生上法治课,还和学校一起编写法治教程,制定法治教育计划。目前,全省已有9900余所学校开设法治教育和相关安全教育课程。
“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刘华说,检察机关将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为服务保障“中国之治”提供更多检察力量。(新华日报 记者 胡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