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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为公益诉讼提供江苏“样本”

2018-11-06 14:50:00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罗毅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朱远明):11月6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本次发布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其江主持。

  自2015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截至2018年10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立案7608件,已办结检察公益诉讼案件699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6664件、提起诉讼案件329件,办案数居全国前列。

(供稿 平安江苏列表 CHINANEWS带图列表 移动版)江苏检察机关为公益诉讼提供江苏“样本”

新闻发布会现场  江苏省检察院 供图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办理了多起具有首例意义的典型案件,努力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公益诉讼工作积聚实践“样本”。如常州市院诉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全国首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徐州市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全国首例法院开庭审理且为首起进入二审程序的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南京市院诉安伟公司等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首创在诉前程序中登报公告寻找适格起诉主体,该做法被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所吸纳;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生效后不久,淮安市院即办理了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收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江苏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覆盖了所有授权领域,涵盖了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类型,结案方式包括一审判决生效、二审判决生效、调解结案、撤回起诉、终结诉讼等多种方式,试点作用和效果明显,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江苏经验。

  据了解,江苏全省检察机关以维护公益为目标,推进对公益的立体式保护,通过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共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35700余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90000余吨,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5亿余元,督促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各类被套骗财政资金18亿余元。

  下一步,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大办案力度。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配合,建立信息移送等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细化公益诉讼审判程序,切实解决制约公益诉讼的难题。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认真执行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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