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委与我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抓“长江大保护” 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南京样板”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与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在武汉共同签署《共抓长江大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这是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唯一与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协议》充分发挥长江委流域综合管理和南京市区域行政管理合力优势,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随着南京从秦淮河时代迈向扬子江时代,长江在南京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南京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肩负的使命也更加重要。长江委和南京市签署《协议》,充分体现了双方对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双方深化“共商共建共管”、合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开端。长江委承担着长江流域水行政管理和基础事业职能,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方面有着深厚的经验积累,在流域顶层设计、区域专项设计等方面有着领先的科研优势。一直以来,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板块发展以及水资源、涉水工程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次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叠加双方优势,实现资源、经验、能力和平台的充分共享。
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推进水资源集约利用、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管理、助推涉水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强化监管执法、推进科技创新协同和技术合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在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方面,长江委将强化长江南京段干流、滁河、水阳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南京市加强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和重点污染源治理,推进入江支流水质达标和劣V类水体整治,加快雨污分流、污水主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双方将共同加强长江干流燕子矶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共同加强长江江豚、中华鲟等濒危物种的抢救性保护,开展渔业资源的人工育种、增殖放流等,促进水生生物种群资源恢复,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在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管理方面,双方将推进建立共治联管机制,共同推进长江干流南京段岸线清理整治工作,推进解决岸线非法占用、低效利用、过度开发问题,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不相符的开发功能调整,共同推进长江干流南京段岸线保护修复工作,推进长江两岸复绿,南京市江北新区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以及新济州、绿水湾、龙袍(兴隆洲)等湿地保护工作。
长江委主任马建华强调,此次加强战略合作,是长江委与地方齐抓共管的有益尝试,是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助力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江委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流域水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为南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与支撑。
南京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以高质量发展引领“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切实扛起生态环境高质量省会担当。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政府规章《长江岸线保护办法》,高标准编制“一江两岸”滨江地区规划,建立了长江生态保护“一把手”责任制。南京市还强力开展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入江支流整治、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促进长江水质持续好转。以河西新城、江北新区等为重点,科学规划建设了一批景观平台和滨江地标,“黄金带”特色魅力逐步呈现。与此同时,还通过“砸笼换绿”“腾笼换鸟”“开笼引凤”,强力推进沿江工业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梅钢、南钢、南化、金陵船厂等重点企业转移转型陆续破题。创新智慧管理手段,启动“生态眼”建设,全面实时感知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状况。截至目前,南京市22个国省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比例达100%,7个主要入江支流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水环境质量评价在全省13个设区市位列第一;2019年整治清退长江生产岸线18公里,沿江新增绿化造林6200亩,位居全省之首;南京过江基础设施和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有效推进,先后完成了长江南京河段八卦洲汊道河道整治、滁河近期防洪治理等多项重点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
当前,长江大保护工作已经到了负重前进的关键期、克难奋进的攻坚期、纵深迈进的窗口期,在这个关键时点,长江委、南京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开展深度合作,是一个“含金量”非常高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抓好长江大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起到极大推动促进作用。南京市副市长霍慧萍表示,南京市将落实好协议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运用好资源和技术优势,着力破解制约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转型发展的突出问题,走出一条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新路子,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南京样板”,真正把长江南京段建成“绿色生态带、转型发展带、人文景观带、严管示范带”。(南京日报融媒体记者 顾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