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 “事企分开”,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
新年伊始,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启动一个新的调研项目。该中心2019年8月由原省工程咨询中心、原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等单位整合组建而成。作为省发改委管理的事业单位,该中心承担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为制定重大战略、重大规划提供政策建议等职责。
省委编办介绍,在省属53家经营类事业单位中,原省工程咨询中心等47家已批复改革方案、撤销机构,收回事业编制1459名。另外6家,改革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研究制定中。在市、县两级,259家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其中转企改制41家、撤销103家、优化整合115家,累计收回事业编制5609名。对照中央2020年前完成此项改革的要求,我省改革进度较快。
早在2004年,江苏省就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总体思路,在全国较早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一共撤销1164家、转企改制2079家。2004年全省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后,江苏省除了省级,只有南通、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5个市还有部分经营类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江苏省2018年5月继续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对经济效益较好和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的单位,推进转企改制;对经济效益较差、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予以撤销;对既有经营业务又有公益职能的,将经营业务剥离,公益职能优化整合。
此次改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出台7份配套文件,细化国有资产监管、财税优惠措施、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衔接、国有土地处置、行政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1+7”政策体系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
具体到每一个涉改单位,改革方案都经过反复研究论证。
原省工程咨询中心是省发改委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人员28人。中心成立之初,主要职责是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咨询,后逐步开展经营性业务,先后成立3家企业,聘用编外人员200多人。2018年,该中心经营收入1.27亿元,净资产规模达2.15亿元。这个既有公益职能又从事经营活动,资产规模较大,人员身份多样的单位,应该怎样改?一方面,全面剥离经营业务,整合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企业,继续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将其公益性职能和研究力量与同属省发改委的4家事业单位整合,组建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由财政提供全额保障,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战略性研究咨询服务。
原省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朱建刚,1997年研究生毕业后,即进入中心工作。“放弃事业单位正处职务,确实有些舍不得。”他对新华日报记者讲述去留时的纠结心理,“不过,我在咨询行业拼搏20多年,看好发展前景,再加上200多名非在编人员一起转企,我与这支团队很有感情。”
正在推进新公司注册的朱建刚坦言,过去中心作为事业单位,研究、咨询与经营业务并重,工作的着眼点没有完全聚焦市场,而现在虽然失去了事业单位身份,但可以完全参与市场竞争,会尽全力把企业做大做强。
徐州市花园饭店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花园饭店旧址为依托,开展饭店经营类业务,并履行文物征集保护、宣传展示等职能。该单位涉改人员300多名,且因长期经营状况不佳,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负担改革成本。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徐州市政府引入国有企业新盛集团承接花园饭店经营业务,并先期承担近3000万元的改革成本。今后,原花园饭店在新盛集团先进的管理模式下,尽力提升经营水平,既解决改革成本问题,又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俞军表示,改革着眼于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通过对职能相同、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撤并,提高事业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林康告诉新华日报记者,中心筹建期间,原有研究工作不断档,中心成立后迅速开展团队建设,加快团队融合。9个业务处室,都按照组织决定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人员,注重人岗相适。课题研究方面,由多学科、多领域的人员组成团队,参与制定江苏现代化建设试点6个地区实施方案,做好年度经济预测,提出江苏长三角区域发展基金设立的方案……2019年底一盘点,中心扎扎实实做了不少工作。
过去,经营类事业单位依附于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业务,既获取丰厚利润,又享受事业单位税收等优惠政策。当然,也有一些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太景气。通过改革实现“事企分开”,有利于消解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也能解决部分单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
随着检测市场放开,原海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业务量不足,事业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单位发展遇到瓶颈。2019年5月,该中心经营职能整体划入海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海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改革前,经营主要靠承接政府项目或等老客户上门;改革后,新成立的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原来一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过考核转为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月工资由改革前的约2000元提高到4500元。(新华日报 记者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