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张珍 张莉红):8月27日,在江苏省检察院的组织下,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8家市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齐聚“运河之都”淮安,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大运河保护同盟”,共同履行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为保护千年运河贡献检察力量。
该《意见》确定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案件联动办理、信息共享交流、类案统一尺度、定期联席会议、人员培训合作等6项联动协作机制,在大运河流经的省内检察机关间建立起保护大运河的“直通车”,加强各地检察机关的交流、配合、协作,以便形成保护大运河的合力,推进规范联动工作,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大运河保护新格局,切实增强大运河联动保护的实效。
江苏省境内大运河全长690公里,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工程的“黄金水道”。 但长期以来,大运河也面临着遗产保护压力巨大、传承利用质量不高、资源环境形势严峻、生态空间挤占严重、合作机制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和困难。2019年2月,国家出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5月,江苏省成立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生态修复保护要走在前列。
为了确定大运河相关地段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管单位,检察机关先后走访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治理措施。4月1日,淮安区检察院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推动职能部门对境内大运河相关地段违规倾倒垃圾现象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清除垃圾堆放点7处、建筑垃圾7800立方米,专门设置围栏及多处垃圾回收点。
淮安市检察院结合污染环境案件,对全市境内大运河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走访文广新局,了解江苏段大运河文物遗存、保护的现状和困难,收集对检察机关督促履职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报送省检察院。
“《意见》明确了‘大运河保护同盟’的共同目标和任务,要求江苏段大运河流经的8市检察机关,必须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督促、配合相关行政机关切实保护好既有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运河沿线环境整治力度,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大运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状,切实推动对大运河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并举,共同打造体现江苏生态文化的长廊。”淮安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唐昕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