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检察院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意见 推进公益诉讼 助力食药品安全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更好地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促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治建设。
据《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功能,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履职,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将主动与检察机关对接,在规定时限内向检察机关书面反馈自查整改情况;依法依规建立食品药品领域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披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掌握的失信信息,并推送至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在“信用南京”网站集中公开展示;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对被处以“执业禁止”处罚者,在法定期限内禁止受雇于他人企业或以其他形式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为充分履行职责,《实施意见》规定双方要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共享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等信息;建立沟通预警、刑事案件移送抄告、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刑事案件通报、交流培训等制度。(南京日报 记者 许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