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日,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收到一封来自企业的感谢信,感谢该部门工作人员帮助企业挽救了一宗货值达1300多万美元的贸易。
扬州一家设备制造公司今年与埃及客户续签了年合同金额达1300多万美元的成套油脂加工设备出口合同,按照约定,最近准备首次出货。但就在扬州公司准备发货时,埃及客户却提出,要求中方为这批货物向扬州检验检疫局申请《装运前检验证书》,凭这一证书,埃方才会确认收货并付款。
这一下难住扬州这家公司。因为从2015年起,埃及贸工部部长令规定,自中国进口商品不再凭CIQ证书通关,中国检验检疫局也同时不再受理出口埃及商品的装运前检验,也就无法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扬州公司就此向埃及客户协商多次后依然未果。而这批货物是按照海外客户技术要求定制的产品,金额涉及千万美元,根据惯例,扬州公司此前已为这批货物垫付一笔巨额资金,如果因为证书问题造成贸易合同终止,扬州企业可能会因这一单生意就立刻陷入绝境。
扬州公司负责人无奈之下向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求援。经办工作人员决定直接联系埃及客户,帮企业沟通。在沟通中,经办人员了解到埃及客户索要这一证书原来是顾虑该货物货值较大,需要通过分批装运来完成发货,他们认为有《装运前检验证书》,分批出货时各零部件数量就不会短缺,产品质量就有保证。经办人员在向上级部门多次请示汇报后,决定特事特办,以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品质证书》来替代《装运前检验证书》,并根据埃方要求,在其中注明货物数重量和检验标准。至此,埃及客户的顾虑消除,价值1300多万美元的海外订单圆满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