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入额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
司法责任制全面推开以来,江苏省入额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去年,全省法院院庭长共审结案件60.7万余件,占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数的41.29%;今年1月至4月,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2535件。
这是记者近日从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走进司改第一线”活动中了解到的。
近年来,江苏全力以赴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员额制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及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等创新做法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改革中,江苏力求将有限的员额用在刀刃上、把最优秀的人员选出来。全省法院办公室、纪检监察等综合行政部门,以及基层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不设员额岗位;全省法院纪检组长均未入额,已入额的政治部主任除8名由副院长兼任外,全部退出员额或调整岗位。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四类情形、四个一律”,包括入额后担任政治部主任、少数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法律政策研究员额检察官的,一律不得兼职,或保留员额、免去综合部门职务,调整到司法办案一线从事检察业务工作,或保留综合部门职务、退出员额。
为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江苏分类分级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明确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和办案组织的职权和责任,并完善审判、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优化司法办案程序,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江苏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特别是法院系统案件总量去年达到182万件,连续4年位列全国第一。为此,江苏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司法工作模式挖掘办案潜力的同时,积极借助现代科技提高办案效率。法院系统通过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研发运用移动办案、庭审智能语音转写、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等系统,大幅减少了办案人员事务性工作。苏州法院探索建立的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全景语音识别+审判智慧服务”为核心的智慧审判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
法制日报记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