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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严查车窗抛物 罚款之后将通报单位

2017-05-04 15:42:59    来源:现代快报网     编辑:胡雨     责编:胡雨    

  在高速公路上向车外扔垃圾,很容易引发事故。据南京交管部门统计,沪宁高速南京段去年一年清理的垃圾竟多达100吨。为此,南京交警将整治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司机抛物罚款50元,乘客抛物罚款20元,而且会将违法人通报其单位予以曝光。

  通讯员 宁交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车窗抛物 高速公路垃圾多

  沪宁高速南京段主线加连接线双向共52公里长,车流量日均3万辆左右。近日,现代快报记者跟随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查看路边垃圾情况。刚过马群收费站,路边一块空地上,有十几根烟头,还有烟盒、矿泉水瓶等垃圾。一路前行,在高速护栏外的绿化带里,可以看到快餐包装盒、饮料瓶、塑料袋、香烟盒,还有用过的尿不湿。20多公里长的路,共发现30多处垃圾。

  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副大队长刘岳介绍,根据沪宁高速养护排障中心的数据,这两年,沪宁高速南京段每年产生约100吨垃圾,除了部分因货车捆扎不牢抛洒的货物外,绝大多数是司机和乘客丢的废弃物。但在2012年,沪宁高速南京段一年的垃圾量为40吨左右。

  连接南京主城区至禄口机场的机场高速上,生活垃圾也不少。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民警王幸福介绍,机场高速单向长度为24公里,有一天他开着警车巡逻,边走边数路边的饮料瓶,共数出70多个饮料瓶。

  王幸福说,机场高速上垃圾比较多,除了每天早上清扫车上路清扫外,还需要环卫工在路面捡拾。但是,由于高速公路车速快,环卫工工作时常会遇到危险。

  “车窗抛物”有很大的交通隐患,特别是在高速行车过程中,车辆速度较快,抛物砸中车辆可能将导致车辆受损。后车为了紧急避让前车抛出的物品,采取猛打方向等避让措施,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抛出的烟头如果落在草坪或货车的货物上,还可能引发火灾。

  取证难 交警查处遇尴尬

  车窗抛物,无论在市区道路还是在高速公路上,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且存有交通隐患。然而,执法并不容易。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跟随南京交警五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宗源上路执勤,查处随手抛物的司机或乘客,但是在鼓楼区转了一个小时,没逮到一个人。

  “车辆流动性强,交警巡逻不可能面面俱到。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有一定难度。”宗源说,再加上从车内扔垃圾是一瞬间的动作,他们查处时也常遇到取证难的问题,除非执法记录仪正巧拍到“扔” 的那一瞬间。此外,如果垃圾是从公交车上扔下来的,哪怕执法记录仪拍到了车牌号和扔垃圾的经过,但车上那么多乘客,也很难确定是哪位乘客所为。

  对于这种尴尬,交警表示,不随手扔垃圾是最起码的文明素养,希望市民维护交通环境。交管部门一方面将加大宣传力度,告知驾驶员开车时往窗外扔垃圾是违法的;另一方面,也会加大查处力度,比如高速民警的警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如果发现前面有车乱扔垃圾,民警会进行录像取证,并通知前方收费站进行拦截。因乱扔垃圾引发交通事故,扔垃圾者也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论是司机还是乘客都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否则可对司机处以50元罚款,对乘客罚款20元。交管部门表示,为了加大对车窗抛物这一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未来不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还将对车窗抛物相关人员通报单位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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