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拆除县市区国资国企融合发展“玻璃门” 苏州探路“市域国资国企一体化”
苏州市属国资国企与相城区政府、区属国企以及区重点合作项目日前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此举不仅是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先行先试的范例,对于江苏省探索在国资国企分级管理背景下,以市场化方式加快拆除县市区国资国企融合发展“玻璃门”、形成市域范围内“上下联动”的国资监管大格局,也有深远意义。
以发展为根本,破除行政壁垒
事实上,不光该签约活动在苏州国资国企发展历史上尚属首次,作为活动抓手,不久前出台的苏州全市国资国企“1+10”项目合作机制,也为省内首家。
“推动各层级国资国企相互合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苏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盛红明坦言,市级层面与县区国资板块合作,意义十分鲜明,却长期缺乏机制引领,“因此在国资系统分级管理,一级国资对一级党委政府负责的过程中,长期未形成跨级系统合作的共识,上下联动合力难以形成。”
“我们之前与区县国企合作,基本都是子公司出面自行对接。信息不畅、项目难寻不说,即使找到合适的项目,就审批事项、政策支持提出的诉求,还需分头跟对应的党委政府反映、争取。”苏州交投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胜告诉新华日报记者,因为跨级沟通链条长,不少市属企业往往选择单干,将工程项目和技术团队直接带到县区,“各自为政比较常见”。
“实力普遍偏弱的区属企业,一旦遭遇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方面瓶颈,众多关键项目无力承接时,便很难再有大的突破。”苏州市相城区国资办副主任沈大春直言,这也正是眼下相城急切拥抱市属国资的缘由。
“基于各方面诉求,为推动市属国资‘下沉’、拆掉县市区两级国资国企之间‘壁垒’、促使优质资源‘双向进入’,市国资委推出‘1+10’项目合作机制,旨在推动市级层面与全市10个县区国资板块资源衔接,注入发展动力,提高全市国资国企竞争力。”盛红明说。
以项目为起点,促进“双向流动”
“除监管外,地市国资委如何延伸职能范围,用全局思维谋划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这是盛红明反复思考的问题,“我们想寻求突破,就必须再迈进一步。”
这“一步”,便是由国资委引导,以项目为“起点”,推动要素全域流动、国企上下联动,为全市国资国企跨级合作搭建平台。
“需要看到,在区县国企承接项目实力有限的同时,融资成本更低的市属企业却可能仍有授信‘余额’尚未用完。”在盛红明看来,既如此,不如让市属国企更直接地参与区县项目融资建设,“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苏州市《关于建立全市国资国企“1+10”项目合作机制 服务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意见》指出,今后推动项目合作的基本原则有三,分别是市场化主导与出资人引导相结合、自主发展与协同发展相结合、短期合作与长期协作相结合。“此外,沿项目‘生命周期’确立的合作机制主要内容,还首次提出‘六个建立’——建立项目合作的创新机制、共享机制、会商机制、落实机制、服务机制,以及评价机制。”苏州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处处长仝彬介绍,其中,重中之重在于项目合作创新与合作共享,“我们鼓励大家以合资新设、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开展合作,而不是让市属国企下去‘瓜分’区县‘蛋糕’。”仝彬表示,合作双方可以通过评估,合资新设跨级公司,然后再去竞标,“这才是‘国资国企一体化’发展的基调——互利共赢。”与此同时,市国资委也将向县市区开放项目库,企业、区县按需决定项目是否入库,再按市场化方式对接;国资委则提供必要协调,并维持项目库滚动更新、动态调整。
以机制为引领,助力综合改革
虽然互利共赢、综合提升是总基调,但客观上难免带来同城同业、不同层级的国企竞争。
“以市场化为原则推动变革,的确可能使竞争力较弱的一方面临市场份额被挤压,甚至有被‘强者’吞并的‘风险’,但更应看到这一过程对一流国企创建的贡献。”盛红明直言,如果吃大锅饭,国资国企不仅发展不起来,更不用提做强主业、做强产业链,“不单是苏州,其实任何城市想在国资国企队伍中拥有‘单项冠军’,都离不开市场化合作与竞争,深圳便是如此。所以,不妨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看待项目合作可能带来的变化。因为通过竞合,或许能在苏州培育出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国企。”
“对区县国企来说,短期可能会‘损失’部分业务,但长远必将拓宽区县属企业发展的眼界。”沈大春说,“更为关键的是,如果‘闭门发展’,区属企业何时才能‘冲出去’?”
搭建项目合作机制,不仅开启了县市区国资国企合作的新序幕,也为江苏省在设区市探索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埋下伏笔。
“苏州市国资委创新建立合作机制,探索市域国资国企一体化发展,是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的一次创新性探索。”江苏省国资委一级巡视员彭向峰指出,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在功能定位、行业分布上多有重合,推动市域国资国企一体化发展,有利于站在市域发展全局高度,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打破区域壁垒,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地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与此同时,也能形成以上带下、相互支持的监管合力,“省国资委将密切跟踪实施效果,结合各设区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适时推广。”(新华日报 记者 李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