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江苏段、太湖全域年底前将全面禁捕退捕 用十年“无渔” 换年年“有鱼”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通告,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长江禁渔10年政策”落地。
江苏省政府7月3日印发相关通知,明确长江干流江苏段,滁河、水阳江、秦淮河等重要支流和石臼湖等通江湖泊暂定实施10年禁捕,禁捕期内,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全面禁止,做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2021年1月1日前,实现清船、清网、清湖。
连日来,新华日报记者在苏南多地采访,实地探访作为“鱼米之乡”的江苏各地,如何筹谋用10年“无渔”换年年“有鱼”。
禁得住,斩断利益链倒逼源头“无渔”
7月7日一早,新华日报记者从无锡纺工码头登上一艘渔政船,前往太湖梅鲚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船行20分钟左右,除了领航船,江上看不到一艘渔船。省渔政总队总队长王新勇指着远方一座乌龟形状的山体告诉新华日报记者,从乌龟山到拖山之间10万亩水域正是保护区所在,乌龟山上设有雷达,增设“电子围栏”,检测、震慑非法围捕者。
在烟波浩渺的太湖,有3个这样的国家级保护区,占太湖面积1/8。太湖每年9月开捕,次年2月起禁捕。根据江苏省最新出台的禁捕退捕实施方案,省内34个国家级、省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所涉湖泊其他水域年底前全面退捕,意味着未来太湖从季节性禁捕进入全面禁捕。
“无锡既要管辖35公里长的长江江阴段江域,也要管辖330平方公里的太湖水面,禁渔压力很大。”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薛俊仁说,光2020年该局就对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立案侦办17起。
新华日报记者从省渔政总队了解到,2020年长江禁渔以来,全省各级渔政执法机构组织开展日常巡护和专项行动10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7300余人次、执法船艇1200余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00多起,没收渔获物700多公斤。“面对屡禁不止、不断翻新的非法捕捞行为,必须加强与农业农村、渔政、海事、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薛俊仁说。
“只有斩断产销链、摧毁利益链,才能真正‘禁得住’。”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许伟英说,因为“严打”,如今生活中已基本找不到挂着“野生江鲜”“正宗江鲜”牌子的店面,未来还需强化对销售、养殖环境的监管,杜绝野生鱼虾夹杂销售,倒逼源头“无渔”。
退得出,让上岸渔民生活无虞
常熟市浒东新村村民郭振祥家世代打渔为生,这些年亲眼看着常熟浒浦港从上世纪90年代“一个潮水就能带来四五斤虾”,到出一次船抓不到几条鱼的全过程,也见证了国家退渔政策的步步推进。去年底,镇上来宣传全面退渔的政策,于是“交了船”。
让他欣慰的是,2020年小年夜,7万元的退渔补偿金就打到了他卡上。“我们这里的渔民大多年纪大了,也不大高兴捉鱼了。现在我和家主婆两个人都有养老和医疗保险,每个月还有退休金,我还可以到工厂去打打零工,上岸对我们影响不大。” 郭振祥说。
这些年,江苏省沿江沿湖地区一直在探寻妥善安置“洗脚上岸”渔民的办法。地处苏浙交界、太湖“西走廊”的宜兴市丁蜀镇,辖区内有3个渔业水产村,在当地停泊的渔民有255户,其中本镇在册渔民174户。该镇副镇长曹晓平直言,让渔民上岸容易,但安于岸上生活很难。当地一个渔民原来年收入二三十万元,退捕后有两年缓冲期,领最低工资保障,扣除按征地农民标准一次性缴纳的2万多元社保,每月收入只剩1200元左右。如果无法解决就业问题,生活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科学安置,才能让渔民退捕后生活有奔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主任徐跑建议,上岸渔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就业有困难,但无不是江上“老把式”。除了常规的转产转业措施外,可以吸收有经验的渔民建立协助巡护队、水生动物救护队,参与长江渔业资源的巡护和科研监测,也是化解转产压力和多元化安置的一条路。
护得好,不让鱼米之乡子孙“无鱼”
徐跑是5名联合提出“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建议的专家之一,他告诉新华日报记者,一段时间以来,长江已经陷入“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到最差的“无鱼”等级。眼下,淡水水产养殖规模都早已远超野捕,渔民数也并不多,人工养殖鱼类在经过多代繁衍后,不可避免会出现遗传多样性退化,10年时间禁渔,可以繁衍优质野生鱼来改善种群。
“长江禁渔,不仅不影响老百姓吃鱼,反而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徐跑给出一组数据,2017年初长江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时,江苏段鱼种为48种,到2020年已恢复到79种。
“还需建立覆盖长江江苏段资源生态一站式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养殖种和生态种的鉴定规范,从而保障禁捕和增殖放流效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建军建议。(新华日报 记者 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