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着力挖掘法治文化内涵,坚持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游起来、用起来、选起来”,为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注入法治新动能。
一是因势利导,赋能阵地让群众“游起来”
海陵区司法局将“法治文化游园(广场)”建设纳入年度“七五”普法考核内容,出台《海陵区精品法治文化游园(广场)建设方案》,引导镇、街(园区)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征集民意,甄选阵地选址、提炼建设主体、丰富建设形式。海陵区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串联与历史文化相结合的7个主流线,创新打造的VR七景电子图,实现群众随时查阅、人随景移、景随人走;新建的10个法治文化阵地均选址在社区群众踏步可至的范围,并且在延续橱窗、灯箱、草坪牌、碑刻、石刻、雕塑、壁画等传统展示方法的基础上,充分融入VR技术、电子显示屏、二维码解说、情景体验等新媒体形式,让群众在休憩游乐中感悟法治文化的魅力。
二是精准配需,融入乡风让群众“用起来”
海陵区司法局精准对接村(社区)、企业、学校等不同对象需求,结合乡风民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道德教育,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品牌,如法宣中心设立宪法专区,定期开放“法治影映厅”;罡杨镇东楼村建成全市首个“反邪教 倡美德”法治文化广场;充分发挥美德乡风的效应,在苏陈镇建成东石羊“德法同行”法治文化广场。海陵区司法局融入“梅乡·法韵”特色普法,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主题教育、“健康生活 德法相伴”等系列活动959场次,受益群众10万余人次。
三是示范带动,精品标杆由群众“选出来”
海陵区司法局发挥法治乡村精品样板效应,出台《海陵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星级评定标准》,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参与评选,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规模适宜、特色、实效显著等标准,评选出4个四星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增强精品标杆的辐射带动能力,牢固夯实乡村法治根基,护航乡村振兴发展。(文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