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2_fororder_农行 wKgAZV7OJmWASlfCAAFsz0eKZ8E583
“不屈的人类”主题微视频全球网友互动征集启事_fororder_b04e067ebed9be115af9e70d8e325b5江苏银行_fororder_江苏银行_1200x80
南京国博_fororder_国博bannner4
苏州古典园林狮子林_fororder_wKgAZV7jAtiAe7jwAABTgj-R2kk560沙洲优黄_fororder_沙洲优黄_370x80
首页 >> 江苏首页 >> 创新江苏 >> 正文

镇江多举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20-06-18 18:16:29    来源:新华日报     责编:路晶森    

  原标题:镇江出台《若干措施》《责任清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镇江市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及《镇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若干措施》和《责任清单》对镇江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着力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书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若干措施》着眼2020、2025、2035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总体目标。到2020年,镇江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及大型食品企业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整体工作位于全省先进水平。《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若干措施》《责任清单》从加强全程监管、惩治违法违规、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治理能力、筑牢责任体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明确严管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任务和要求,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若干措施》要求,开展精准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管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流通销售质量安全、餐饮服务质量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风险分类和分级监管,对一般风险企业“双随机”抽查、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问题线索企业飞行检查,严格特殊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监管,着力解决“一非两超”和生产过程不合规等问题。

  继续按照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镇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司法鉴定、故意违法民事赔偿等制度……

  从群众最关心、最担忧、反应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等十大攻坚行动。

  从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放管服”、推动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制、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强化食品安全抽检、推进社会共治等多个方面作出具体制度安排,着力深化食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若干措施》明确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同时要求进一步厘清各层级监管事权,依法依规制定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

  《责任清单》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将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

  《若干措施》和《责任清单》是镇江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和“两办”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意义。(新华日报 作者 夏莉 邓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右上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190918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