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6月1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又对市区一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实施了“非现场执法”。至此,该支队2020年以来已办理类似案件62起。

“非现场执法”办公现场
2020年以来,支队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努力在“非现场执法”上寻求创新和突破,先后实现了对“电子运单填报不规范、设备带故障从事运营、未按要求对营运车辆实行监控”等违规行为实施“非现场执法”,极大地节约了执法人力资源投入成本,提升了执法监管的效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危化品道路运输必须纳入企业实时监控,同时纳入执法部门实时监控。然而,市区一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却没有做到这一点。5月中下旬,支队执法人员通过“重点车辆日常营运规范性监管系统”,对该某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电子查岗。但是,该企业监控平台未及时进行回复。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千里眼”监控平台,确认企业监控人员并不在岗,随后又通过“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核查,发现企业未及时对车辆报警信息进行处置。执法人员清晰地认定了企业的违规行为,随即固定了企业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在“铁”的证据面前,企业负责人只好认“账”。鉴于该企业首次出现这一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支队科技大队负责人表示,“非现场执法”是一种新的趋势,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执法改革的方向。支队将不遗余力地进行探索和创新,不断增强执法监管的针对性,提升执法效能。(文/图 沈朝辉 包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