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前4月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全国首位 实际使用外资103.7亿美元,同比增长5.7%
5月27日上午,针对江苏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得了一组最新数据:2020年1—4月,全省新设立892个外商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外资103.7亿美元,同比增长5.7%。江苏省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全国首位,前4月增速好于全国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其中,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南通五市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总量的78.6%,比2019年同期提高3.8个百分点。
据了解,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契机,江苏省在广泛听取各设区市、省各相关部门和部分外资企业意见建议的前提下,正式出台《意见》,成为全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为全省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意见》从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5方面入手,推出23条政策措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全力稳住外资基本盘,为外商投资企业在苏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江苏省商务厅厅长赵建军表示,《意见》既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注重体现“四个突出”。首先是突出招商安商稳商。《意见》明确提出优化投资促进工作体系,落实公平竞争制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开展“三访三服务”活动,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外资企业获得感。其次是突出放开放权放活。放开上,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鼓励外资投向金融等领域;放权上,鼓励自贸试验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放活上,鼓励各地出台招商工作激励措施,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项目,各地可按照其引进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贡献度给予奖励。《意见》还突出提质提效提升、突出落地落细落实,全力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为全国开放发展大局贡献江苏力量。(新华日报 记者 曹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