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栖霞推动兼职巡察干部“双向共管”
南京日报记者近日从栖霞区委巡察办了解到,为加强巡察办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兼职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突出党建带业务,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区近日出台文件,推动兼职巡察干部“双向共管”。
据介绍,“双向共管”是兼职巡察干部所在的党组织和巡察办党支部均履行管理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动态管理、全面覆盖,确保每一名兼职巡察干部始终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接受经常性教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双向共管”中,兼职巡察干部所在党组织要加强与巡察办党支部沟通协调,及时提供兼职巡察干部基本情况;加强巡前教育,督促持《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加巡察办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了解兼职巡察干部抽调期间学习、工作等情况;做好党费收缴等工作,共同做好党员教育管理。
巡察办党支部要及时将兼职巡察干部纳入本支部党员管理范围,编入临时党小组;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组织各项活动;及时了解兼职巡察干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通过签署共管协议、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与兼职巡察干部所在党组织的沟通协作。
为保证“双向共管”落到实处,在巡察前,巡察办党支部与兼职巡察干部所在党组织签订“双向共管”协议,建立互通机制;巡察期间,严格考勤制度;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党支部对兼职巡察干部工作表现出具个人鉴定,开展评先评优,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相关情况。(南京日报 融媒体记者 查金忠 通讯员 吴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