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5月13日,徐州市在全省率先以中共徐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徐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相关实施办法落实落地,推动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考评办法》强调,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情况进行述职考评,推动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考评办法》明确了述职考评对象和内容:述职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徐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安排2个地区、1个-2个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徐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现场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实践和探索,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情况,并以清单的方式分别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述职内容予以明确。
在述职考评方式上,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党员评议和人大质询方式。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因述职内容不同,有不同的述职考评表,表中分别列出不同的法治建设重要量化参照指标,由委员会组成人员对照参照指标,同时结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前提供的述职人员所在地区、部门上年度法治徐州建设考核得分情况和存在问题清单,对述职人员进行现场提问、点评等,并对述职情况现场进行等次评价,评价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以此来充分考察述职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了解程度,从而达到促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增强法治意识、重视法治工作的目的。
《考评办法》明确,述职考评工作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一般一年一次,于次年上半年进行。徐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现场述职及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述职考评结果同时作为法治建设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文 王应举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