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 4月27日,《泰州市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泰州锦泰宾馆会议中心举行。泰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顾维中,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洪淼,分别解读《条例》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特色,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飞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星
《条例》是全国设区市制定的首部标准化方面的专门法规,即将在5月1日起正式施行。泰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介绍,《条例》突出了严、实、准三个方面的特色,从立项到起草修改审议再到获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共历时13个月。《条例》坚持以上位法为依据,结合泰州市实际,注重彰显立法的示范引领性,重点围绕标准制定和实施、标准化创新和促进、保障和激励、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
结合“品质泰州”建设意见,《条例》紧扣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五大领域,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标准化水平,在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圈出标准化创新促进的要点。在措施上,《条例》力求给准创新促进的对策。针对市场主体,《条例》明确支持、引导企业将专利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与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针对政府,《条例》强化政府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在人才建设方面,规定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将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纳入泰州市人才规划;资金支持方面,要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化扶持、奖励等工作;平台打造方面,明确支持、引导标准化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说,《条例》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化品质城市建设提供了具体路径,对以法治促进标准化活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认为,将标准的“温柔法制”作用和立法的刚性约束有机结合,将有力推进以标准引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文 贾健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