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4月26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布,近日,该支队查处了南通市首起某物流运输企业指使车辆驾驶员超限超载运输的案件。

案件现场
2020年1月21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某港口码头存在接纳超载超限车辆进入港区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码头现场地磅数据和进港车辆车型(车轴数)的比对,发现市区某物流运输企业的一辆货车存在超载超限运输行为,遂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调查。执法人员找到该运输公司主要负责人陈某了解情况。从陈某的陈述中,执法人员深感该公司明显存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软弱,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很不到位等许多问题。
4月8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该道路运输企业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1日内改正,记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0分。(文/图 许锋 包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