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的各项部署要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生产,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溧水法院院长、副院长带队,执行局局长、民二庭长分别到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针对公司员工无法准时返岗的问题,法院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法律和政策,指导公司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化解和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以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法院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期间,了解到公司复工员工回溧水后缺乏隔离场所的情况,积极协调区防控指挥部,为公司复工员工提供隔离场所,解决了企业复工的实际困难。
溧水法院对因疫情期间企业涉诉纠纷,提供网上远程立案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材料,针对因疫情影响暂停审限计算的案件,及时提醒企业关注财产查封的续封。
法院主动摸排疫情期间企业在停产、复工上面临的法律问题,及时回应企业生产经营中因疫情影响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及时向公司提出建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指导。
受疫情影响,法院线下外出执行受到影响,但法院加大网络执行力度,通过线上操作,查封、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疫情期间,法院不断跟进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度,并及时发放执行款物,在疫情发生初期就将执行款120余万元发放公司,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文 朱远明 杨心怡 陈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