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4月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召开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据发布,截至4月7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案件490件754人;受理审查逮捕150件178人,批准逮捕128件144人;受理审查起诉197件234人,提起公诉159件18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7.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1.2%;法院一审判决91件102人,其中,99人未上诉,一审判决服判率97.1%。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苏省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刘华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三级院均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专班专门办、领导带头办,确保依法从快从严办理涉疫情案件。江苏省检察院针对疫情期间制售假口罩案件增多的实际情况,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办理生产、销售假口罩类案件的意见,为统一类案处理标准提供了依据,制定下发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审查把关工作细则》,明确对涉疫情案件三级把关、两级备案、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确保上下联动,依法打击、形成合力。各地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公安机关,采用电话沟通、远程视频等方式,听介绍、看视频、阅卷宗、问情况、议重点,共商取证、定性等问题,对事实清、证据足、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加快办案节奏,依法快捕快诉,及时震慑犯罪。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陈旭介绍,1月下旬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涉疫刑事案件3399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85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3起、230人;查处涉疫治安行政案件11248起,依法行政拘留2249人。各地公安机关按照江苏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每天投入5.5万名警力,执行最高等级巡防查控勤务,强化社会面以及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机场车站等重点部位巡逻守护,快速处置各类涉疫警情;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防控机制,滚动开展“控疫情、保安全”清查行动,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增强群众安全感。
对制售假劣防护用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把打团伙、查源头、端窝点作为工作着力点,共挖出此类团伙45个、窝点64个;对破坏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以及盗窃、诈骗企业财物等涉企案件,公安机关采取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同步发力,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处,为企业挽回损失6750余万元;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的不规范和轻微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坚持宽严相济,未造成实际危害的,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教育引导企业合法经营。
全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在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上持续发力、精准发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应有贡献。(文 朱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