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3月26日下午,苏州市发布《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明确从3月26日起,该清单覆盖的454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将免罚或轻罚。这是江苏省范围内首份市级跨领域免罚轻罚清单,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为做优“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2月,苏州市监察委员会和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鼓励改革创新,推动制定全市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全市55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积极参与,26家市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结合执法实际,依法确定了不予处罚事项248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206项,范围涉及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工程建设管理、河道管理等多个领域。
该清单的制定和实施按照“市域一体化发展”理念,实现了全市上下联动、标准统一。苏州市监察委员会和苏州市司法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指导清单梳理工作,市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统一梳理制定涉及领域的清单事项,市级、各市(区)、各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执行,做到了涉企行政处罚执法全市各地同一标准、同一尺度,且同一事项处罚裁量标准统一。
“免罚轻罚”并不等于“免责”。苏州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将坚持严格审慎执法,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苏州市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内部制约程序,以及“企业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
下一步,苏州市监察委员会、苏州市司法局将推动各执法部门认真落实清单要求,密切跟踪清单事项执行情况,定期评估成效,并主动听取企业对清单执行情况的反馈反映,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扩大清单范围,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文 朱远明 谭芙蓉 王艳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