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发生着深刻变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呈现高发、多发、成因复杂等特征。3月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9年南通两级法院共新收婚姻家庭案件10421件,与2018年比下降8.27%;审结10627件,调撤结案7458件,调撤率达70.18%,与2018年比增长1.84%。其中,审结离婚案件8942件,占全部家事案件的85.81%,审结抚养、扶养、赡养等“三养”类案件1168件,还发出6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蒋春燕
南通中院民一庭庭长吴勇军介绍了南通两级法院2019年度婚姻家庭十大典型案例。他表示,2019年家事案件呈现五大特点。一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增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协议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约定不明确不具体;二是一方因急于解除婚姻关系而在协议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作出一定让步,但登记离婚后不愿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二是涉及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的析产继承案件标的较高,当事人争议较大。三是家事案件矛盾尖锐,因哄闹法庭受到民事制裁的比例高。四是家事案件呈现多部门法交叉、法律问题复杂化的趋势。五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数量呈持续下降趋势。
据了解,近年来,南通法院家事审判取得丰硕成果。南通中院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院民一庭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称号,海门法院妇委会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启东法院审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入选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南通中院二审审结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入选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
南通中院民一庭审判长曹璐表示,今后,南通法院将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与民政、司法行政、妇联等部门协作,促进家事纠纷的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共同维护家庭幸福和谐。(文 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