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南通警方持续保持对出租房的检查力度。截至2月26日,南通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对82名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房屋业主予以行政处罚。
2月14日,如东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一房屋出租户戴某未按照规定对其租户谈某登记、申报身份信息,民警对戴某进行了当场处罚。日前,海门市公安局三星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村民陆某将房屋出租后,未按规定登记、申报承租人信息,而承租人来自疫情高危地区。2月17日,南通市公安局边防支队吕四港派出所根据辖区出租房屋业主江先生申报的承租人信息,发现租客柏某于2019年10月被连云港警方上网追逃,迅速将其抓获归案。
南通市社区民警上门走访
2月以来,南通市公安局组织全市社区民警联合村居干部以及网格员,全面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村不落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全面开展走访排查等工作,共入户走访逾百万户。当前,随着复工复产的企业增多,各交通管控检查点撤销,各汽车站全部恢复营业,来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日渐增多,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在狠抓社区疫情防控的同时,南通公安机关开启了新一轮“拉网式”摸排、访查、登记,对出租房屋特别是群租房进行全面清查,目前,已依法行政处罚82人。
南通警方提醒,出租房屋如实登记、申报承租人信息,是出租人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是保护自身安全的一道屏障。出租人可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或直接联系社区民警申报,也可通过南通公安微警务进行网上申报。(文/图 张祥 苏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