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镇江高新区出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16条政策,对当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加强金融信贷支持、稳岗就业支持、财政税收支持、生产运营支持、政务服务支持,全力支持企业减成本、保经营、稳发展。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方面,设立1500万元区级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贷款贴息,对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生产运营支持方面,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财政税收支持上,对上半年同比增长10%且全年累计应税销售收入增量前20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30万元的资金奖励;此外,对租用区属国有资产类物业(含厂房、产业用房、写字楼等)的中小企业、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等,免除2个月租金。 (新华日报 作者 董超标 朱大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