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立法严控水上“移动污染源”
保护好长江,让碧水东流,是沿线居民共同的期盼。江苏省政协委员、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马小峰认为,在长江大保护中,除了陆域污染,船舶的移动污染源问题同样需引起重视。
马小峰介绍,长江江苏段船舶年进出超过300万艘次,其中危化品船舶约10万艘次,船舶年危险货物载运量达1.8亿吨,其中散装液体化学品近7000万吨。当前,船舶载运危化品运输污染防控、对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管控相对滞后。长江江苏段江面上航行、停泊的船舶正常在8000多艘,不可避免地产生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污染物。2019年查处的船舶直排、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247起,比2018年增超一倍。此外,大部分内河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不完善,难以满足到港船舶排放污染物接收需求。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在转移和处置时还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
他建议,制定长江江苏段危险化学品运输特别规定,严禁危害高、防治难的危险化学品进入长江,从源头化解船舶污染风险。同时,加大长三角区域的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将船舶违反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督促船公司、船员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沿江各地加大市政管网建设力度,尽快实现港口码头接收设施全覆盖,将船舶生活污水等纳入城市管网和公共转运处置体系,加快沿江备用水源地建设等,提升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新华报业全媒体 记者 白雪)